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工作会议21日在南京召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部署全省秸秆综合利用任务,省农林厅、财政厅、环保厅、农机局21日联合在南京召开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省人大常委会丁解民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上,省农林厅、财政厅、环保厅、农机局与15个示范、试点县(市、区)签订秸秆综合利用目标责任状,省农林厅厅长吴沛良、省农机局局长徐顺年、省环保厅副厅长柏仇勇同志将作具体部署,镇江、江宁、如皋、泗阳、邗江等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还要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政策拉动、市场推动、项目带动为抓手,按照因地制宜、全面展开、重点突破、梯度推进的原则,加快秸秆机械化还田步伐,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到2012年年底,确保实现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提出的目标任务,即基本建立秸秆收集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今年,全省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率要达到1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5%。重点建设10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市、区)、5个试点县(市、区)。示范县(市、区)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率要达到5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全面实现秸秆禁烧;试点县(市、区)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率达到2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基本实现秸秆禁烧。
会议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政策拉动、市场推动、项目带动为抓手,按照因地制宜、全面展开、重点突破、梯度推进的原则,加快秸秆机械化还田步伐,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民增收。到2012年年底,确保实现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提出的目标任务,即基本建立秸秆收集体系,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今年,全省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率要达到1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5%。重点建设10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县(市、区)、5个试点县(市、区)。示范县(市、区)稻麦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率要达到5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全面实现秸秆禁烧;试点县(市、区)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率达到2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基本实现秸秆禁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