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2011年农业法律法规培训班
为宣传贯彻农业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我市农资经营人员的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和为农服务水平,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农资商品质量安全。3月14日上午,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举办了2011年农业法律法规培训班。凡我市范围内经营种子、农药、肥料等的经营大户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培训班上,市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马宏同志就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条款作了详细讲解,并结合如皋实际,列举了15种常见违法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提醒农资经营人员在平时的经营活动中引以为鉴,最后,强调指出了农资经营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供农资经营人员借鉴。同时要求各农资经营单位承诺:不经营假劣农资产品;不经营甲胺磷等国家禁用农药;在养蚕期间不经营杀虫双等有机氮及菊酯类农药;认真做好农资经营台帐记录和进货索证工作。



